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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山东科技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投稿须知


一、稿件文责自负,但编辑部有权作技术性和文字性修订。本刊自收稿之日起,30个工作日内给出明确通知。在此期间,请勿一稿多投。

二、本刊已被《中国学术期刊(光盘版)》、“中国期刊网”“万方数据资源系统——数字化期刊群”“中国科技期刊文献数据库”“中国科技期刊论文在线数据库”“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”“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”“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”“CEPS中文电子期刊服务数据库”(中国台湾)、“中国人民大学书报复印资料中心数据库”等多家收录。凡本刊采用的稿件,若作者无特殊声明,均视作同意网上传播。

三、凡约稿及优秀稿件,免版面费。论文发表后,第一作者可获赠刊2本。

四、为适应学术期刊文献信息传播现代化的需要,依据《中国学术期刊(光盘版)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》《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》以及其他国家标准和法规文件,本刊来稿请采用如下规范。

1.篇名:一般不超过20个字,必要时可加副篇名,并附英译。

2.作者署名:作者署名一般不得超过3位。文章一经署名投稿,即不可更动。请标明作者工作单位全称(含二级单位)及其所在省、市、邮政编码,并附英译。

3.摘要:论文应附中英文摘要。中文摘要200字左右,原文摘出文章的主要观点。请勿以介绍的口气叙述或评价文章,力避类似用语:“本文从几个方面论述了……提出了个人独到的见解”,等。英文摘要意译即可。

4.关键词: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的专业术语,一般选取3-7个,并附英译。

5.中图分类号:依《中国图书馆分类法》(第4版),对论文标引分类号。涉及多学科的论文,主分类号排在首位,多个分类号之间以分号分隔。

6.基金项目: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,须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。

7.作者简介:主要作者的姓名、出生年、性别、民族(汉族可省略)、籍贯、职称、学位。

8.正文:文内标题力求凝练。层次一般不超过4级,采用一、(一)、1、(1);不宜用①,以与注号区别。

9.致谢:作为对需要感谢的组织或个人表示谢意的文字,置于参考文献之前。



附件

《山东科技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引注规范

(2026年1月1日实施)

一、通则

1.引注符号的位置

对全句的引用,引注符号置于句号、问号等标点之后。对句子部分内容的引用,引注符号置于该部分之后;对句中字词的直接引用, 引注符号应当紧接引号,置于其他标点之前。

例:

在《行政诉讼法》起草过程中,关于受案范围问题曾有热烈的讨论。 尽管多数学者主张概括规定法院应当受理的案件范围,以使受案范围尽量宽泛,立法最终采取了逐项列举的方式。比起此前各个单行法,《行政诉讼法》规定的受案范围“有所扩大”,但与概括规定的主张还相距很远。

2.同一注释包含多个文献

1)同一注释里包含多条同类文献的,用分号隔开。

2)同一注释里中外文文献混合排列的, 结尾句号使用最后文献的语种。例如:

沈岿:《制度变迁与法官的规则选择:立足刘燕文案的初步探索》,《北大法律评论》(第3卷第2辑),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;Thomas Kellogg, “Courageous Explorers”? Education Litigation and Judicial Innovation in China, 20 Harvard Human Rights Journal 141 (2007).

3.同一文献多次出现

1)同一文献在文中多次出现的,第一次必须引用完整信息,再次引用时可以略写。

2)略写文献时,一般应当写明前注序号、文献作者、页码。文献作者前不加国籍;作者为三人以上的可以只写第一作者,后加“等”;例如:

①应松年、马怀德主编:《当代中国行政法的源流:王名扬教授九十华诞贺寿文集》,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6 年版。

③参见前注①,应松年、马怀德主编书,第 330 页。

3)英文重复引用:两个相邻的脚注除页码不同,其他相同,则下面一条脚注写为 Id.斜体加逗号加新页码(除 Id.外,逗号及新页码均正体),例如:Id., 29.

非连续重复引用的:“作者的姓名,supra (斜体)+note 加脚注首次出现的编号,加逗号,加新页码”,例如:Samuel D Warren & Louis D Brandeis, supra note 116, 196.

二、中文引注体例

(一)引用纸质出版文献

1.文献信息

引用纸质出版文献,一般包括主要作者、文献名称、其他贡献者(翻译、整理、校对)、出版信息(出版机构和年份或者期刊期数)、页码。文献主要作者(包括文献的原创者及主编、汇编者)写在文献名称之前,其他贡献者(包括文献的翻译者、整理者、勘校者) 写在文献名称之后。

2.文献作者

1)翻译、整理、校勘他人文字和口头作品的,在引用时视为原创作品。例如, 对外国法律的翻译和译注,可以做如下处理:

陈卫佐译注:《德国民法典》(第 4 版),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。

2)编辑作品的,在主要作者(编者)姓名之后,加“主编”“编”“编著”“编译”“译注”等,说明文献性质。例如:

陈兴良主编:《刑法学》,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。

引用多人参与、一人或者若干人主要负责的编辑作品,只写主编,不写副主编、编委会主任,也不写各部分作品的作者。引用多人分工主编的大型丛书中的某一卷册,只写该卷主编,不写丛书总主编。例如,人大的新编 21 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总主编是曾宪义、王利明,但《法理学》 一书的主编是孙国华、朱景文,脚注采用:

孙国华、朱景文主编:《法理学》(第 4 版),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 年版。

3)翻译作品的译者位于文献名称之后、出版信息之前。例如:

[]富勒:《法律的道德性》,郑戈译,商务印书馆 2005 年版。

翻译作品有校对者的,可以视情况写明校对者。例如:

[]科林 ·斯科特:《规制、治理与法律》,安永康译,宋华琳校,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8 年版。

4 口述作品, 口述者位于文献名称之前,整理者位于文献名称之后、出版信息之前。例如:

江平:《沉浮与枯荣:八十自述》,陈夏红整理,法律出版社 2010 年版。

5)古籍点校作品,可以视情况写明点校者;早期作品再版的,也可以视情况写明校对者。例如:

沈家本:《历代刑法考》,邓经元、骈宇骞点校,中华书局 1985 年版。

6)作者姓名、名称,原则上应当按照版权声明标注全名。作者系多人,以编写组”“编委会等为名的,从其署名。例如:

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编:《行政诉讼法立法背景与观点全集》,法律出版社 2015 年版。

本书编写组:《三个代表重要论述释义》,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0 年版。

7)外籍作者,在姓名之前用方括号[ ]注明国籍, 国籍以版权页为准;

姓名标示应当完整。学界熟悉、约定俗成的姓名,从习惯,如“ []康德”“[]边沁。特别冗长的姓名,在不引起误解的情况下,也可以缩写。例:

葡萄牙学者若泽 · 曼努埃尔 · 里贝罗 · 塞尔武罗 · 科雷亚(José Manuel Ribeiro Sérvulo Correia),可缩写为若泽 · 曼努埃尔 ·科雷亚。

姓名中间的间隔符用中圆点,如马克斯 ·韦伯。中外文混用的姓名,外文用首字母缩写的,首字母右下角加“.”,其后不用中圆点。原文于此写法不同的,照此统一。例如:

[]理查德·J.皮尔斯

8)合作作品的几位作者之间,用顿号间隔。例:

①罗豪才、袁曙宏、李文栋:《现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础》,《中国法学》1993年第 1 期。

作者人数为两人的,一一列明。作者人数为三人或者三

人以上的,原则上第一次列明全部,再次引用时可以只列第一作者,后加。例如,前述文章在再次引用时,可以写作:

③参见前注①,罗豪才等文。

作者人数众多,不便全部列明的,可以根据情况列 1-2个,后面加。例如,《近代中国宪政历程:史料荟萃》一书由 6 位作者共同整理,但版权页只列两人。引用时可以写作:

夏新华、胡旭晟等整理:《近代中国宪政历程:史料荟萃》,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版。

9)古籍的作者;辞书的作者;被引文献没有作者署名,经过查考仍无法确定作者的情况可以不标注作者。例如:

《论语》

《中国大百科全书· 法学》,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年版。

10)个人文集

书名包含作者姓名的个人文集,从书名可以直接推断作者的,可以省略文集作者,有编者的,应注明文集编者。例如:

邓小平:《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》,《邓小平文选》(第2版第2卷),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。

3.文献名称

1)引用文献的名称,包括文章标题,用书名号、不用引号;所引文献标题带有逗号、问号等标点符号的,从原文,不省略。所引文献有副标题的,主标题和副标题之间的符号(冒号、破折号等),一般从原文。例如:

《行政诉讼证据规则:原理与规范》

《何以合法?对二奶继承案的追问》

2)所引文献标题包含两个部分,但没有主从关系的,用一个字符的空格隔开。例如:

《陕西国土厅否决法院判决 施压最高院要求改判》

3)多卷本的图书,在书名号后面用括号注明上册”“×等;卷次一般用阿拉伯数字。例如:

《邓小平文选》(第2卷)

《民商法论丛》(第61卷)

4)图书初版的,无需标明初版”“ 1 ;再版的,在图书名称后,括注修订版”“增订版”“×等。例如:

张新宝:《侵权责任法》,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版。

张新宝:《侵权责任法》(第 4 版),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年版。

外文图书的中译本一般无需标明原书版次;确有必要时,可以在书名后用括号标明原书第×。例如:

[]理查德·J.皮尔斯:《行政法》(原书第 5 版),苏苗罕译,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6 年版。

4. 出版信息

1 出版社名称应当完整, 出版社之前不写城市。例如,只写法律出版社,不写北京:法律出版社。两家出版机构联合出版的,应当一一列明, 中间用顿号。例如:

魏振瀛主编:《民法》(第 7 版),北京大学出版社、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7 年版。

2)期刊名称用书名号。期刊的社会科学版”“人文社会科学版属于期刊名称的一部分,用括号置于书名号内。期刊的出版信息, 一般采用“××年第×。例如:《清华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2018 年第 4

3)期刊之外的其他连续出版物(包括一卷多辑、连续页码的出版物), 一般标明主编或者编辑,用括号标注×”“×或者×卷第×,后面注明出版社和出版年份。连续出版物的封面标明未标明主编的,引注时也不标主编。例如:

梁慧星主编:《民商法论丛》(第1卷),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

《北大法律评论》(第4卷第2辑),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

4)报纸的出版信息应标注明年、月、日以及版次。例如:

何海波:《判决书上网》,《法制日报》2000521日,第2版。

5)传统的刻本、抄本,应当标明版本信息;现代出版的标点本、整理本、影印本,也可根据需要标注出版方式。例如:

姚际恒:《古今伪书考》卷三,光绪三年(1877年)苏州文学山房活字本 《太平御览》卷六九(第 3 册),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本,第3080页下栏。

引用常用基本典籍,不涉及内容争议的,可以省略出版信息。例如:

《论语 ·述而篇》

6)引用我国台湾地区的文献应当遵守一个中国原则,一般不使用国立”“中央等字眼。例如,“《国立台湾大学法学论丛》”按惯例称为“《台大法学论丛》”。

台湾地区学者自己出版发行的图书,没有出版机构的,

可以只标自版发行;年份写公元年版。例如:

陈敏:《行政法总论》,1998年自版发行。

台湾地区期刊卷、期的标注方式从各期刊,年份用括号标明公元年。例如:

《台大法学论丛》第47卷第4期(2018年)

《政大法学评论》第132期(2013年)

5.页码

1)引用书籍或者论文特定部分的内容,应当标明页码;如果是概括提及书籍、论文整体, 可以不标页码。例如:

瞿同祖:《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》,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,第5-30页。

崔国斌:《知识产权法官造法批判》,《中国法学》2006年第1期,第163页。

2)古籍刻本的页码有两面的,可以进一步用 ab 标明。例如:

姚际恒:《古今伪书考》卷三,光绪三年(1877 年)苏州文学山房活字本,第9页。

3)引用同一著作的多个页码,可以用隔开,连续页码用短横线“- ”。页码数字置于中间,只写一次。例如:

[]哈特穆特 · 毛雷尔:《行政法总论》,高家伟译,法律出版社 2000 年版,第5564-68页。

(二)引用网络文献

引用互联网上的文献,作者、文章名参照前述做法。在作者和文章名之后,标明网站名称、 网页地址和最后访问日期。基本格式为:

汪波:《哈尔滨市政法机关正对宝马案认真调查复查》,人民网, http://www.people.com.cn/GB/shehui/1062/2289764.html2004 1 15 日访问。

来源信息没有作者,引注时省略作者。例如:

《国务院同意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》,新华网,http://news.xinhuanet.com/2011-01/27/c_121032896.htm20121012日访问。

(三)引用微信公众号

引用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,应当非常谨慎。没有特别需要,不宜引用;原则上,只限于引用公信力强、影响大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的文章及原创文章。

引用微信公众号上的文章,应当标明微信公众号名称和上传日期。微信公号的链接过长,不建议标注链接。例如:

赵耀彤:《一名基层法官眼里好律师的样子》,微信公众号中国法律评论2018 12 1日上传。

(四)引用学位论文

引用已公开的学位论文,无需经过作者同意。该学位论文已经发表或者修改后发表的,一般应当引用发表后的文献。引用时,应当标明作者毕业的学术单位和年份。例如:

李松锋:《游走在上帝与凯撒之间: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的政教关系研究》,中国政法大学 2015 年博士学位论文。

三、英文引注体例

1. 作者

1)两人合作的,用&连接。三人合作的,分别用逗号和&连接。四人以上的,可以只写第一作者,余下用 et al.

2)编辑作品,在编者之后加 ed. ;两人以上编辑的,在编者之后加 eds.

3)翻译作品,translated by+译者

2.标题:标题首字母大写(首字母大写系指实词首字母大写,冠词、介词、连词等虚词的首字母不大写,但标题的第一个单词无论是虚词还是实词都大写,下同)。文章标题不加引号,用斜体; 书籍名称采用实词首字母大写,斜体;期刊、杂志、报纸,以及合作作品文集名不用斜体。

3.页码:特定内容的页码前加 p.;页码为复数的,也写 p.,不写 pp.

4英文学术期刊基本格式为:作者+文章名(斜体)+杂志名+Vol.期刊卷数:文章首页码+p.引用页码+(年份)

示例:Stephen J. Choi & Adam C. Pritchard, Behavioral Economics and the SEC, Stanford Law Review, Vol.56:1, p.1-73 (2003).

5一般杂志文章的基本格式为:作者+文章标题(斜体)+杂志名+发行时间(月日年)+p.页码

示例:Louis D. Brandeis, What Publicity Can Do, Harper's Weekly, Dec. 20, 1913, p.10.

6报纸文章的基本格式为:作者+文章标题(斜体)+报纸名+发行时间(月日年)+at 版次

示例:Andrew Rosenthal, White House Tutors Kremlin in How a Presidency Works, New York Times, June 15, 1990, at A1.

7英文书籍的基本格式为:作者+书名(斜体)+出版社+出版年份+p.页码

示例:William P. Alford, To Steal a Book is an Elegant Offense: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in Chinese Civilization,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, 1995, p.98.

8翻译作品的基本格式为:作者+书名(斜体)+ translated by 译者+出版社+出版年份+p.页码

示例:Jürgen Habermas, Between Facts and Norms: Contribution to a Discourse Theory of Law and Democracy, translated by William Rehg, MIT Press, 1996, p.330-336.

9集合作品中文章的基本格式为:作者+文章名(斜体)+in 集合作品作者或编者+书名+出版社+出版年份

示例:Jamie Horsley, Rule of Law in China: Incremental Progress, in C. F. Bergsten, B. Gill, N. R. Lardy & D. Mitchell eds., China: The Balance Sheet, Public Affairs Press, 2006.

10.法律法规的基本格式为:法规名法条数+出处,或者+ §重编后的条文数+(年份)

以引用《美国法典》的格式为例:

示例: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 §6, 5 U.S.C. §555 (2006).

(注:《行政程序法》第6条,收入2006年版《美国法典》第5卷,重新编为第555条。)

11.案例的基本格式为:

1)美国:原告+v.(斜体)+被告+案例报告系统信息,或+(作出判决的法院+年份)

示例 1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 v. Gorsuch, 685 F.2d 718 (D.C. Cir. 1982);

示例 2 Chevron U.S.A., Inc. v. 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, 467 U.S. 837 (1984).

2)英国:原告+v. (斜体)+被告+[年份]+案例报告系统信息

示例 1 Ridge v. Baldwin [1964] AC 40.

示例 2 R. v. Lord Chancellor, ex parte Witham [1998] QB 575.

注:英国早期案例由私人整理的,年份用()亦可。如 Bagg’s Case (1615)

12Co. Rep. 93b, (1572) 77 ER 1271.

13网络文章的基本格式为:作者+文章名(斜体)+at+网址+(最后访问日期)

Stephen McDonell, When China Began Streaming Trials Online, at https://www.bbc.com/news/blogs-china-blog-37515399 (Last visited on June 24, 2014).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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